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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提请2022年4月6日赫章富民村镇银行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6日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本人出席董事5名,委托出席董事0名,本行的监事列席了会议。
三、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董事长孔令国、行长黄玉梅、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贵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赫章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赫章富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孔令国
注册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城关镇汉阳路
办公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城关镇汉阳路
邮政编码:553200
电 话:0857-3128889
传 真:0857-3128889
三、注册资本:3000万元
四、成立日期:2013年3月21日
五、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从事同业拆借;(六)从事银行卡业务;(七)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八)代理收付款项;(九)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证件、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无需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
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
(一)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二)2021年度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现金流量表(单位:人民币元)
第四节 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持股占比 |
1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44.22 |
52% |
2 |
苍南至园贸易有限公司 |
393.12 |
10% |
3 |
上海创毅工贸有限公司 |
393.12 |
10% |
4 |
徐红 |
196.56 |
5% |
5 |
牛凯 |
196.56 |
5% |
6 |
叶小平 |
196.56 |
5% |
7 |
沙建稳 |
196.56 |
5% |
8 |
方爱秋 |
117.94 |
3% |
9 |
李开专 |
98.28 |
2.50% |
10 |
安丽娜 |
98.28 |
2.50% |
合 计 |
3931.2 |
100% |
第五节 风险和内控情况
2021年,本行加强风险内控管理,保持了稳健运行。
序号 |
单项指标 |
好银行标准 |
最低标准 |
本行比例 |
1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9% |
≥7.5% |
10.38% |
2 |
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10.2% |
≥8.5% |
10.38% |
3 |
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12.6% |
≥10.5% |
10.71% |
4 |
不良贷款率 |
≤3% |
≤5% |
1.67% |
5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5% |
≤15% |
0.41% |
6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10% |
≤10% |
2.00% |
7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
≥120% |
≥100% |
111.90% |
8 |
拨备覆盖率 |
≥225% |
≥150% |
156.49% |
9 |
本外币合计流动性比例 |
≥35% |
≥25% |
63.54% |
第六节 资本管理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本行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向董事会负责,本行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实施资本管理。本行年初制定了2021年资本实施计划,对加权风险资产采取限额管理,根据业务条线制定限额控制额度,以确保本行2021年分层预警监管指标达到目标值要求。
截至2021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9096.36万元,一级资本净额9096.36万元,资本净额9388.28万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79064.67万元,市场风险加权资产0万元,操作风险加权资产9362.07万元。风险加权资产合计88426.74万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38%,一级资本充足率10.38%,资本充足率10.71%。
第七节 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遵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够据此召开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
一、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召开股东大会1次
(二)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2021年4月14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补选孔令国、邹晓雅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孔令国为董事长。
二、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董事长为孔令国。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4次会议,共审议通过《赫章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草案)》、《赫章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等44项议案,听取或审阅《2021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在内的24项报告。
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等6个专门委员会。
本行的董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董事都能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规、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构成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长为陈永林。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共召开了赫章富民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至第十二次会议,合计4次会议,在监事会会议上,监事们认真审议并通过议案,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监事会履行了法律及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另外,监事能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本行事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来源、结构和兼职情况
我行董事共计5名,其中本行董事3名,股东董事2名,监事共计3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非职工监事1名。董事、监事无兼职情况。
(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
监事会认为:五位董事、三位监事和四位经营管理层成员在该年度内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五、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4名,董事长1名,行长1名,副行长2名。
(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行高级管理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坚持“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方针,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贷款,进一步巩固了各项经营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六、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已设立了财会科技部、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风险合规部等职能部室,设置了营业部、野马川支行、六曲河支行、兴发支行和可乐支行等营业机构。本行上述职能部门基本上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七、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上存主发起行资金3771.09万元,发起行对本行的资金支持9749.01万元,本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情况。
八、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事项。
九、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总体评价
本行已初步建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治理结构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具有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节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一、市场定位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发展思路,坚持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以整村建档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二、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支农支小贷款客户共计4257户,余额37297.8万元,其中公司类贷款0户,金额0万元,个人贷款4257户,金额37297.8万元。
按贷款发放金额的大小区间划分,300万元以上贷款0户,金额0万元,金额占比0%;
100-300万元贷款0户,金额0万元,金额占比0%;50-100万元贷款2户,金额160元,金额占比0.43%;30-50万元0户,金额0万元,金额占比0%;
10-30万元贷款3060户,金额30621.5万元,金额占比82.1%;
10万元以下1195户,金额6516.25万元,金额占比17.47%。
第九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
我行现已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董事会议程,明确我行综合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牵头部门,及相关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2021年度,我行成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年初制定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及时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评制度及年度计划。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适时更新我行各项内控制度。
上年度投诉处理
2021年以来,共计受理投诉12起,12起均是由我行主发起行温州鹿城农商银行转办,未接到12378转投诉、毕节银保监分局转投诉,投诉处理率100%,投诉较上年度下降了33%。
第十节 年度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期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股份未发生变动。
二、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报告期内,无股东股权转让情况
三、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法人股东上海创毅工贸有限公司将持有我行股权的150万股质押给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
四、报告期内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股东名称变更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赫章富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坚定“做小、做广、做精”的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无筹建支行。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四、报告期内,无重大托管、承诺的情况;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各项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五、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长及董事、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六、本行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普通合伙)所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报告备置地点:本行总部
二、本报告在赫章富民村镇银行总行营业场所公告栏中予以披露。
三、本报告登载互联网,网址:http://www.hzfmbank.com/。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