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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于2021年04月14日审议通过了《赫章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4名,本人出席董事4名,委托出席董事0名,本行的监事列席了会议。
三、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行董事长成常春、行长黄玉梅、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贵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基本情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 赫章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赫章富民村镇银行)
二、法定代表人:成常春
注册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城关镇汉阳路
办公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城关镇汉阳路
邮政编码:553200
电 话:0857-3128889
传 真:0857-3128889
三、注册资本:3000万元
四、成立日期:2013年3月21日
五、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从事同业拆借;(六)从事银行卡业务;(七)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八)代理收付款项;(九)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证件、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无需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
六、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三节 财务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
(一)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 | ||||||
编制单位:赫章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31日 | 单位:元 | ||||
资 产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资产: | 负债: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146,770,334.42 | 62,125,826.7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331,990,000.00 | 47,330,000.00 | |
贵金属 | 联行存放款项 | |||||
存放联行款项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202,557,878.04 | 470,172,000.04 | |||
存放同业款项 | 18,597,544.11 | 58,893,533.02 | 拆入资金 | |||
拆出资金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资产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吸收存款 | 439,583,315.10 | 286,257,482.92 | |||
持有待售资产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收款项类金融资产 | 应交税费 | 851,501.80 | 1,107,721.85 | |||
应收利息 | 2,084,536.90 | 2,067,237.21 | 应付利息 | 10,687,692.75 | 12,673,819.63 | |
其他应收款 | 1,521,511.87 | 365,141.26 | 持有待售负债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886,157,185.21 | 750,084,083.97 | 其他应付款 | 1,624,254.56 | 460,649.88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预计负债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应付债券 | |||||
长期股权投资 | 递延收益 | |||||
投资性房地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 | 937,993.47 | 1,407,368.85 | 其他负债 | 67,146.99 | 67,812.19 | |
在建工程 | 负债合计 | 987,361,789.24 | 818,069,486.51 | |||
无形资产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商誉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9,312,000.00 | 31,200,00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3,779,796.78 | 4,520,584.22 | 其他权益工具 | |||
抵债资产 | 其中:优先股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49,395.23 | 3,651,994.43 | 永续债 | |||
其他资产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盈余公积 | 4,236,628.33 | 3,177,723.01 | ||||
一般风险准备 | 2,138,946.41 | 1,609,493.75 | ||||
未分配利润 | 30,448,934.01 | 29,059,066.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6,136,508.75 | 65,046,283.23 | ||||
资产总计 | 1,063,498,297.99 | 883,115,769.7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63,498,297.99 | 883,115,769.74 | |
后附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成常春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丹 |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贵军 | 制表人:王丹 | |||
(二)2020年度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利 润 表 | ||||||
会商银02表 | ||||||
编制单位:赫章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度 | 单位:元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一、营业收入 | 49,602,719.51 | 36,803,892.01 | 减:营业外支出 | 2,600,000.00 | ||
(一)利息净收入 | 41,113,416.18 | 35,156,300.3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703,199.21 | 11,734,601.41 | |
利息收入 | 72,752,494.75 | 65,927,970.14 | 减:所得税费用 | 2,052,973.69 | 1,145,548.17 | |
利息支出 | 31,639,078.57 | 30,771,669.7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650,225.52 | 10,589,053.24 | |
(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8,404,642.14 | 1,640,538.1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650,225.52 | 10,589,053.24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9,304,861.02 | 2,368,654.7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900,218.88 | 728,116.63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三)其他收益 | 76,752.8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四)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七)其他业务收入 | 7,908.36 | 7,053.52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八)资产处置收益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二、营业支出 | 32,322,838.95 | 25,232,117.92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一)税金及附加 | 161,218.33 | 89,790.91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二)业务及管理费 | 27,798,459.10 | 22,540,129.29 | 6.其他 | |||
(三)资产减值损失(转回金额以“-”号填列) | 4,363,161.52 | 2,602,197.72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650,225.52 | 10,589,053.24 | |
(四)其他业务成本 | 八、每股收益: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279,880.56 | 11,571,774.09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加:营业外收入 | 23,318.65 | 162,827.3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后附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成常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夏贵军 制表人:王丹 | ||||||
(三)2020年现金流量表(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 | ||||||
会商银 03 表 | ||||||
编制单位:赫章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度 | 单位:元 |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114,288,289.82 | 163,591,394.3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7,257.00 | 3,257,276.1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284,660,000.00 | 33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7,257.00 | 3,257,276.17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82,820,309.43 | 68,536,555.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7,257.00 | -3,257,276.1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3,599.49 | 350,060.0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4,465,619.10 | 232,808,009.95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141,436,262.76 | 103,807,324.21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1,028,982.72 | 2,116,373.7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34,525,424.33 | 26,565,327.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796,691.11 | 15,301,083.8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67,522.95 | 4,720,149.8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60,000.00 | 3,12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33,942.22 | 4,789,807.1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988,826.09 | 157,300,066.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0,000.00 | 3,120,0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76,793.01 | 75,507,943.5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0,000.00 | -3,120,000.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319,536.01 | 69,130,667.3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379,260.18 | 33,248,592.8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5,698,796.19 | 102,379,260.1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后附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
企业法定代表人: 成常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贵军 制表人:王丹 | ||||||
二、会计报表附注
第四节 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股东较多,可只提供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持股占比 |
1 |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44.22 | 52% |
2 | 苍南至园贸易有限公司 | 393.12 | 10% |
3 | 上海创毅工贸有限公司 | 393.12 | 10% |
4 | 徐红 | 196.56 | 5% |
5 | 牛凯 | 196.56 | 5% |
6 | 叶小平 | 196.56 | 5% |
7 | 沙建稳 | 196.56 | 5% |
8 | 方爱秋 | 117.94 | 3% |
9 | 李开专 | 98.28 | 2.50% |
10 | 安丽娜 | 98.28 | 2.50% |
合 计 | 3931.2 | 100% |
第五节 风险和内控情况
20**年,本行加强风险内控管理,保持了稳健运行。
序号 | 单项指标 | 好银行标准 | 最低标准 | 本行比例 |
1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9% | ≥7.5% | |
2 | 一级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10.2% | ≥8.5% | |
3 | 资本充足率(新口径) | ≥12.6% | ≥10.5% | |
4 | 不良贷款率 | ≤3% | ≤5% | |
5 |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 ≤15% | ≤15% | |
6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 ≤10% | ≤10% | |
7 |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 ≥120% | ≥100% | |
8 | 拨备覆盖率 | ≥225% | ≥150% | |
9 | 本外币合计流动性比例 | ≥35% | ≥25% |
第六节 资本管理情况
本行资本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有关职能部门。本行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向董事会负责,本行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实施资本管理。本行年初制定了2020年资本实施计划,对加权风险资产采取限额管理,根据业务条线制定限额控制额度,以确保本行2020年分层预警监管指标达到目标值要求。
截至2020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7766.97万元,一级资本净额7766.97万元,资本净额8258.56万元,信用风险加权资产69726.74万元,市场风险加权资产0万元,操作风险加权资产7572.44万元。风险加权资产合计77299.18万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05%,一级资本充足率10.05%,资本充足率10.68%。
第七节 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遵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章程,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机构规范运作,分权制衡。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定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够据此召开定期会议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
一、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一)股东大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召开2次股东大会。
(二)选举、更换董事、监事情况
2020年4月20日职工代表大会更换职工监事,
监事会成员:陈永林、王清洪、王璇。
二、董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人员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董事长为成常春。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通过《赫章富民村镇银行2019年度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赫章富民村镇银行2019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等议案,并听取了《2019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及经营层2020年度工作计划》
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六个专门委员会。
本行的董事会履行了法律以及章程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激励、监督并评价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董事都能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规、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构成及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构成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3名,监事长为陈永林。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共召开了赫章富民村镇银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至第八次会议,监事会合计五次会议,在监事会会议上,监事们认真审议并通过议案,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董事会召开的现场会议,监事会履行了法律及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另外,监事能持续地了解和关注本行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对本行事务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作用,不断对董事会的各项决策的合规合法性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经营风险。
四、董事、监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监事来源、结构和兼职情况
结合董事会对董事的评价,监事会认为,各位董事能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守勤勉、诚信原则,恪尽职守、科学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行使我行赋予的权利。投入足够时间履行职责,依法参加股东大会,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对提交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监事会未发现有董事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我行章程及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所有董事愿意接受监事会监督,能积极协助我行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能持续地关注、支持我行发展。
2020年,各位监事能本着对我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合理监督,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投入足够时间履行职责,依法出席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提交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持续对我行发展战略、经营策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督。没有发现监事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我行章程及损害我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董事、监事履职评价
监事会认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成常春、黄玉梅、肖勇、许靓、张杰在2020年度的履职评价结果为称职。
监事会认为,第二届监事会成员陈永林、王璇、王清洪在2020年度的履职评价结果为称职。
五、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本行高级管理层人员4名,董事长1名,行长1名,副行长2名。
(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行高级管理层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坚持“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方针,创新信贷产品,不断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同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清收不良贷款,进一步巩固了各项经营成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和董事会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
六、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已设立了风险合规部、财会科技部、市场部、综合管理部等职能部室,设置了总行营业部、野马川支行、六曲河支行、兴发支行和可乐支行等营业机构。本行上述职能部门基本上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的需要。
七、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上存主发起行资金1056.06万元,发起行对本行的资金支持20255.77万元,本行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和本行利益的情况。
八、出售、收购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收购与出售资产事项。
九、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总体评价
本行已初步建立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治理结构和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具有一定的风险把控能力,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节 支农支小业务开展情况
一、市场定位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做小、做广、做精”的战略发展思路,坚持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发展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以整村建档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工作。
二、支农支小贷款发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客户共计15111户,余额138620.23万元,其中公司类贷款4户,金额196.76万元,个人贷款15107*户,金额138423.47万元。按贷款发放金额的大小区间划分,100-300万元贷款14户,金额1953.04万元,金额占比1.4%;50-100万元贷款24户,金额1878.56元,金额占比1.4%;30-50万元36户,金额1565万元;10-30万元贷款1560户,金额28486.68万元,金额占比20.6%;10万元以下13477户,金额104736.95万元,金额占比75.6%。
第九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
我行现已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董事会议程,明确我行综合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牵头部门,及相关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2020年度,我行着手于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赫章富民村镇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赫章富民村镇银行关于印发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应急预案》、《赫章富民村镇银行金融消费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赫章富民村镇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管理办法》、《赫章富民村镇银行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等各项内控制度。
二、上年度投诉处理
2020年以来,共计受理投诉18起,其中17起是由我行主发起行温州鹿城农商银行转办,1起为我行自接投诉,未接到12378转投诉、毕节银保监分局转投诉,投诉处理率100%。在填单台放置了《客户意见薄》,及时处理消费者对我行的投诉,并配合人民银行开展的投诉个案调查。建立消费者投诉台账,按时向监管部门上报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对金融消费者投诉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及时改进服务方式,将投诉问题进行化解,并建立相关台账。在配合监管机构受理、处理投诉情况中,我行按人民银行要求在规定时限上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及时整改,没有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
第十节 年度重大事项
一、报告期内无股份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无股权转让情况;
三、报告期内股东股权质押情况:企业股东上海创毅工贸有限公司将持有我行股权的150万股质押给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
四、报告期内无股东名称变更情况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赫章富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坚定“做小、做广、做精”的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
二、报告期内,无筹建支行。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案件。
四、报告期内,无重大托管、承诺的情况;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各项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
五、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长及董事、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相关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处罚的情况。
六、本行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二节 信息披露途径
一、本报告备置地点:本行总部
二、本报告在赫章富民村镇银行网站上予以披露;
三、本报告登载互联网络。网址:http://www.hzfmbank.com/。
。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告。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